本报讯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昨日,记者从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委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的手机上看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针对性、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活动,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从6月份起,面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一“七五”普法重点对象,围绕《宪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国家安全法》等重点法条和法律格言、法治警句,借助中国移动手机信息平台发送普法短信息,每周一条,全年预计发送20余万条,让法律宣传触手可及。
喀左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七五”普法以来,喀左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军营、进园(景)区(简称“法律八进”)活动,同时运用新媒体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打造“指尖普法”新模式,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实现普法信息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