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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月5日起报名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05-30 10:01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发布了2019年辽宁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20日,考试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1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公告明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放宽政策,我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8个县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5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公告明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两个批次考试方式,第1批次考试时间为8月31日,第2批次考试时间为9月1日。我省报考人数达到800人以上的考区,根据机位数量和本考区实际,可采取分批次考试。但有能力一个批次完成考试的考区,进行一个批次考试。

  公告同时明确,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以计算机化考试为主,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我省客观题考试设置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14个考区;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设置沈阳、大连、锦州3个考区;主观题纸笔化考点设在盘锦考区。

  公告强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