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精神系列评论之一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既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加强和改进全省政法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诚信东北”“法治东北”的要求,推动法治辽宁建设破题突进,必须进一步推进落实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进一步推进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最本质特征和最根本保证。在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法战线一定要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这是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统一领导的重大举措,对于更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意义十分重大、作用十分关键。目前省委已经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加强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执行。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权益,具有明晰权责、稳定预期、不留隐患的优势。越是疑难复杂问题,越是重大紧急情况,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不为各种纷繁所扰,不为各种噪音所惑。面对棘手的社会矛盾纠纷,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依法定分止争,决不能法外施治,否则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面对社会治理中普遍存在、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处理,推动完善政策法律,促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实现公平正义有更高期盼,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观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履职用权,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