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变‘重刑轻民’观念,推动‘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充分、平衡发展的工作部署,着力补齐检察人员在民事、行政等法律领域的专业短板。各地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既要通过实战练兵,让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得以成长,也要善于使用其他的途径和资源。”5月24日,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上,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以“忠诚担当 不辱使命 奋力推动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题为全体参会人员作辅导报告。
报告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政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应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工作职能调整的转型机遇,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四轮”共同发力;以控告申诉检察精准到位、立案监督和枉法侵权犯罪检察规范到位为“两翼”共振助力;以“智慧检务”为法律监督的有效支撑。
报告阐述了检察院如何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平衡发展,搭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要聚焦职能优化充分发挥捕诉一体的优势,要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要全面推开“派驻+巡回”机制,要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既要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责,更要在“深”字上做文章,着力强化精准监督,突出特色创品牌;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力度,要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稳妥慎重积极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范围,要综合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要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要积极开展案件评查、精品案例评选,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