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5月20日获悉,近日,省司法厅和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到葫芦岛市就企业关注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等问题开展修订《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调研。
锦州、阜新、朝阳、盘锦等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葫芦岛市、县(区)有关部门,企业代表,商会,行业协会及法学专家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代表们建议应该从以下方面修订《条例(草案)》,要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责,规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内容,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对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条款和对国家政策细化补充的内容进行调整;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降低要素成本、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等方面作出多项规定;针对“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作出更具体的规定;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向导,围绕破解市场主体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以规范。
有的代表还提出《条例(草案)》中应当明确按照统一规范、减少环节、优化程序、高效便捷的要求,以“一网一门一次”为抓手,建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机制,编制政务服务机构、有关部门、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和网上办理事项的目录、流程、指南,明确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省司法厅和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将在《条例(草案)》修订过程中充分研究和吸纳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