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为公平正义而坚守——记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艳爽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平 尚禹彤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05-15 09:50

  清秀、文雅、言谈举止大方得体,这是她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

  她叫张艳爽,是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的一位年轻的员额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先后办理各类案件361件529人,无错案、瑕疵案件,所有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其中不乏有影响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成绩的背后,是她敢于坚守正义的那份担当。

  追逐梦想

  在学生时代,张艳爽就立下志愿:“我要当一名检察官。”大学毕业后她考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12月,张艳爽走上公诉岗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尽快进入检察官的角色,她一边利用业余时间查阅书籍学习研究案例,一边向经验丰富的“老检察”请教检察业务,并尽力“抢活”找案办。经过几年的刻苦努力,她成为了公诉部门的业务骨干。

  攻坚克难

  2015年10月,张艳爽接手了一起利用POS机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姜某、李某二人先后在工商局注册成立了12家单位,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了12台POS机,在无具体商户店铺、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POS机为他人套取现金、养卡,累计循环套现数额高达一亿一千多万元。

  这是东港首例利用POS机非法经营的新型犯罪案件,是张艳爽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中比较难啃的一块“硬骨头”。她发现卷宗缺少12台POS机对应终端绑定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及对交易记录的核算和评估,于是引导侦查人员补充相关证据。待侦查人员将补充的10余本卷宗材料送到她的办公桌上时,距离起诉期仅剩12天了。她连续数晚挑灯夜战,终于在期限内完成了对涉案12台POS机绑定的银行卡交易记录与评估结果的比对、相关证据的核实等,确定了涉案数额,让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坚守正义

  这仅是一起非法拘禁案吗?2018年8月,张艳爽看完公安部门移送的张某非法拘禁案卷宗后抑制不住对张某恶行的愤怒。

  2017年7月中旬,王某、刘某通过张某向张某当时的女友晓静(化名)借了135万元,之后张某又跟晓静要了2万元“办事费”。王某、刘某在约定日期将本息共150万元还给了张某,但张某收款后却没有还给晓静。后来,晓静又了解到张某已有家室,便提出了分手,并欲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张某拿回自己的137万元。2018年4月27日,张某将晓静带到东港市一家宾馆,把晓静手机摔碎,又强行把晓静衣服扒光撕烂,并对其进行殴打、猥亵,还用手机拍摄晓静裸体。之后,张某又逼迫晓静按其要求写了数额为137万元、落款时间为2017年7月9日的收条两份。经历了地狱般煎熬的晓静逃出张某魔掌后立即报警。

  本案是非法拘禁还是抢劫?张艳爽在仔细审查卷宗中发现了几个细节问题,排除了嫌疑人的辩解,印证了被害人的陈述属实,并证实了137万元是被害人晓静的钱。

  “这些证据说明,此案应当认定为抢劫罪。”张艳爽遂以张某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的量刑建议。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铁骨柔情

  张艳爽原则性很强,但对待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初犯、偶犯,却表现出了女性特有的柔情。

  2017年10月,她承办了陈某、李某等20余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案,涉案双方不是在校大学生就是高中生,其中有3名是未成年人。阅卷时,张艳爽很为他们感到惋惜,提审后,张艳爽又很生气。因为有的涉案人员不认罪,有的只供认自己动手,导致难以认定具体持械斗殴人员和是谁致被害人重伤。

  张艳爽反复查看了每名嫌疑人的供述和证人的证言,再次提审时,她对涉案人员释法说理,让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告诫他们:“不如实供述,不仅自己得不到从轻处罚,也不会减轻同伴处罚,还会让父母跟着着急上火……”最终他们供述了案件的事实,张艳爽顺藤摸瓜,又追诉了3名漏犯。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艳爽则“双管齐下”,一边教育,一边挽救,积极联系专业人员对他们进行心理测试和心理疏导。在办案过程中,她考虑到嫌疑人都是学生,只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经过教育也都认罪悔改,她便积极地组织双方商讨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最终法院对他们判处缓刑,以便他们继续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