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程序,经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王璐璐为辽宁法制报锦州驻市记者、齐岚为辽宁法制报营口驻市记者、郑子超为辽宁法制报葫芦岛驻市记者。
1.公示期限:自2019年5月14日至5月22日。
2.公示期间设立征求意见联系方式:
如对聘任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和集团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
集团人力资源部(024)-22698450机关纪委(024)-22699228
辽宁报刊传媒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