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各级指挥中心视频巡查工作,促进视频巡查与警务督察深度融合,健全视频巡查管理制度,实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指挥中心实时掌握戒毒场所所情动态,督促检查警察值班执勤情况,提高场所安全管理效能,确保全省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省戒毒局日前印发了《辽宁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视频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对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视频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立即告之纠正,并做好记录。其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警察值班执勤违规问题应截图取证,及时填写《辽宁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视频巡查情况记录表》,形成每日情况报告,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局(所)主要领导并送警务督察部门。对空岗、睡岗等履职不尽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或属于安全隐患的,要求警务督察部门下达视频巡查问题督查整改通知,进行跟踪督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规定》指出,视频巡查与警务督察相结合是创新警务督察方式的有效途径,也是上级机关和戒毒场所实时了解掌握戒毒场所日常情况的有效手段,对于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指挥处理、督促民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加强执勤值班勤务考核,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目前,全省戒毒系统视频巡查工作已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并被列为各戒毒场所2019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