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意见”进行专题培训,并就落实意见精神作出部署。
学习培训使基层办案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如何区分,哪些行为应被界定为“软暴力”犯罪手段,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如何认定,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的重要性等问题。“四个意见”不仅为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还对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四个意见”的学习培训为契机,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综合素质。同时,按照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效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严惩、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法治性,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