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鹅蛋脸、发髻简单挽起,干练利落,透着一股从容不迫的气质,这是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佟立群给记者的印象。这种气质,是她经过历练沉淀的一种自信与智慧。
今年是佟立群从检的第12年、从事侦查监督工作的第7年,一条路走了7年,仿佛平凡没有尽头,而人生的意义却在逐步升华。
一天的时间很短,它可以仅供你对着车水马龙笑谈过往人生;12年的时间很长,它可以让你虽行色匆匆却不负流年、不负胸前那时刻闪耀着公平与正义的检徽。——佟立群
平凡工作汇成不平凡的事业
4月23日8时25分,记者如约赶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与佟立群一同前往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
“一会儿到了看守所,要讯问一个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和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这两起案子的案情都比较简单,不会需要太长时间。”车上,佟立群向记者介绍道,“许多刚入职的检察人员被分配到侦查监督科都会主动选择跟随老办案人员学习提审。我那时候就是,学习如何问问题才有效果,如何制作优秀、规范的讯问笔录……处处都是学问。”
在看守所,佟立群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结合讯问提纲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辩解情况,核实相关问题,制作讯问笔录,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捺印。
佟立群告诉记者:“我们的提审工作通常都是这样的,时间紧,案情有的时候比较复杂,有的时候就相对简单些,这都很正常,我们要做的就是守好法律的底线,按照法律法规作出正确判断。”
回到院里办公室,佟立群放下公文包就开始整理文件。“这是一起骗取贷款的案子,等一下,我需要向主管领导汇报一下这个案子的审查、办理情况。”佟立群边进行着手里的工作边对记者说,“您稍坐一会儿,我汇报完就回来。”经过与领导的讨论,最终领导同意了佟立群的论证,此案因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
汇报和讨论过后,佟立群立刻进入新一轮的工作——审阅何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卷,针对阅卷时发现的疑点,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沟通,核实相关证据,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在全面了解案情及证据的基础上,制作讯问提纲,为第二日的提审做好充分准备。
佟立群告诉记者:“我们的工作周期是七天,比较赶,所以加班是常态。通常案件的处理决定我们都是安排在晚上,比较安静。”
十二载从检路不忘初心
佟立群参加工作以来,在和平区检察院多个部门工作过。出色的工作让她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沈阳市政法系统“百岗创优”活动先进个人称号,荣立沈阳市检察系统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3年,佟立群共侦查结案5件8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所办均为大、要案,均作出有罪判决。在此期间,佟立群还被借调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负责扣押款物清理专项工作,清查了院里账面共两千余万元的扣押款项。
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期间,佟立群协助科长向院里提出建立涉访部门动态疏导机制的建议;通过司法救助程序解决了缠访多年的蔡某某信访问题;办理的罗某某赔偿案被评为省级控申精品案例。
在侦查监督科工作的这些年,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740余人,无错案及瑕疵案件。办理的张某某等四人敲诈勒索案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沈阳市侦查监督系统诉讼监督精品案例,在办案同时,撰写多篇论文在期刊发表,并入选辽宁省检察系统理论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