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3月25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机关2019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辽法办发〔2019〕4号),这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和配套制度,对于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从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普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时限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据悉,辽宁省国家机关2019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涵盖改革后省(中)直和人民团体单位共47家,明确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是各部门的共同普法责任。同时明确了各部门负责宣传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并确定了责任部门和普法责任制主管部门。为各部门履行普法责任提供了依据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