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日前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最新党内法规。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刀把子”,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新出台的《意见》和《条例》,对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指出,《条例》对于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党员干部要增强自觉性、主动性,该请示的及时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报备的认真报备,该负责的敢于负责,该担当的主动担当,把《条例》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会议强调,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全厅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条例》和《意见》的精神内涵、具体要求,认认真真落实到位、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全方位振兴。
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上作表率,要在知行合一上下工夫,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要在政治机关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力争做政治机关建设的模范。
据悉,为学深悟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省司法厅专门编制了《政治机关建设学习资料》,配发给全厅每位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