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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法院巧打亲情牌 执结“骨头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19-03-06 09:48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在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永华的不懈努力下,一起历经4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结案。

  此案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被执行人宫某某于2016年3月驾驶摩托车与驾驶摩托车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被告宫某某赔付原告王某某医疗、误工费13800元。

  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6月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收到文书后,被执行人宫某某态度极其恶劣,不配合法院工作。办案法官多次经过电话沟通未果,此案一直没有进展,于是法官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又经过一段时间,办案法官再次给宫某某打电话,发现其原电话号码已不用,宫某某与法院玩起了“失联”。办案法官通过各种渠道联系被执行人宫某某,得知近两年宫某某一直在外地打工。

  几经周转,该案交到了陈永华手中。2月24日,陈永华得知宫某某人在清原县,就想方设法把宫某某约到了法院。陈永华耐心地做宫某某的思想教育工作,详细解释案件裁判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阐明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对其和其子女产生一系列不利后果。陈永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子女亲情的角度教育敦促宫某某权衡利弊,自觉履行责任。开始,宫某某情绪偏激、言辞激烈,在一番恳谈后,宫某某终于想通,从思想上认可了裁判文书和法院执行行为,同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2月25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宫某某的岳父拿出80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主动放弃了剩余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