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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部署七项重点工作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9-03-04 09:54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沈阳市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2月2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诚出席会议并讲话。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主要任务。会议由沈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孔岩主持。

  宋诚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并对2019年法院工作提出意见。

  段文龙指出,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沈阳两级法院受理和审执结案件、法官人均结案等主要指标位居全省法院首位,各项工作成效得到省、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多次肯定和表扬。

  段文龙强调,2019年全市法院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始终坚定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职责使命,为开创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务必做到“五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司法保障;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必须坚持求实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从严,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突出抓好“七项重点工作”: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司法保障措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建立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落实审判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不断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推进“一化两中心”建设,全力打造沈阳智慧法院。

  孔岩在总结讲话中要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宋诚书记和段文龙院长讲话精神,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切实把会议部署的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沈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雪松宣读了表彰决定,对2018年在全市法院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当日,沈阳中院还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就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行了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