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根据“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60天”攻坚战行动中对涉民生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的具体要求,灯塔市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涉民生的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进行排查摸底,采取相应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临近年终岁尾,灯塔市法院抓住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时机,于1月28日开展了一次集中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当晚正值小年夜,在外漂泊的人都纷纷回家过年,灯塔市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农村有小年小聚的习俗,于是他们利用这一时机,来到佟二堡镇佟二堡村,将正在饭店和朋友过小年的被告王某“请”上了警车、“请”到了法院。
原来,2017年5月17日,被告王某等4人以合伙经商为由,向原告赵某某等借款30万元,约定月利率1分,借款期限至2018年4月6日。借款到期后,王某一直没有偿还原告本金25万元及约定利息,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今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干警李勇没有查询到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因被告长年在外经商,去了村里多次,也未见其踪影。
将王某带到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工作,加之王某回家过年心切,立即给其他被执行人打电话,让他们速筹集欠款,其他被执行人第一时间筹集到7.5万元送到法院,其余欠款也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争取在两年内分期给付。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