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连山法院:健身会所老板退款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9-01-08 10:37

  本报讯 葫芦岛市连山区一家健身会所关门停业后,无法为会员提供健身服务,却拒绝退还会员已交的会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健身会所的实际经营者沟通联系,对其释法明理。经过耐心说服教育,对方最终依法履行了退款义务,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