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领誓下,沈阳中院第二批员额法官身穿法袍,举起右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12月4日,随着一声声铿锵有力的誓词,沈阳市两级法院拉开了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序幕。面向宪法宣誓、学习讨论宪法修正案内容、邀请小学生参观法院、进社区进校园进行法治宣传……沈阳市两级法院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员额法官职业尊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12月4日,和平区人民法院、沈河区人民法院、法库县人民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均在院长的带领下整齐着装,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铁西区人民法院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讨论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相关内容。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东波强调,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思维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和平区法院则举办了“守护青春伴我成长”主题开放日活动,来自沈阳铁路第五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们通过听法治讲座、观看庭审录像、参观文化长廊等方式,直观感受了法院文化、庭审流程;大东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教育局,在辽三小学开展了“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少年法庭的法官为学生们做了生动的宪法宣传演讲,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辽中区人民法院则组织法官到立德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皇姑区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官助理分别前往泰山社区和区妇女联合会,围绕“宪法精神进家庭”为主题展开普法宣传,结合审判实务针对百姓关心的家事类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法律知识,解答了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
于洪区人民法院、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新民市人民法院则分别在辖区内的和谐广场、人民广场、新城子大市场、北联商场门口等地向群众发放宪法及法律常识等宣传材料,为群众讲解宪法条文中关于平等就业、医疗和养老保障、公民权利义务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例给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