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27日,省人民检察院就修改后的刑诉法中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组织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不仅重点针对新理念、新制度、新程序解决如何学懂、弄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做实的问题。
此次培训充分利用沈阳、大连作为前期全国试点地区的天然优势和经验积累,邀请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专家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规范化量刑作全面讲解。
会上,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景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总体解读,提出司法实践中要坚持做到“从快不降低标准,从宽不放纵犯罪,从简不减少权利”的总体要求,要以“稳”的责任意识和“进”的担当精神稳中求进,不断适应新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把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向纵深化、细微处延伸,更好地推动公诉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