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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建电商平台10天骗了250多万元 法院为89名“茂涵铺子”受害者退赃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王娜 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18-11-28 10:14

  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昨日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事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到岗加班,给“茂涵铺子”购物平台诈骗案件的受害者打电话通知退赃款。

二题法院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受害人

法院工作人员与受害人进行电话沟通

  据悉,2017年3月,蒋某某、方某某拉拢陆某某等人共同筹备诈骗平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大连茂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月23日,“茂涵铺子”购物平台正式运营。在网络推手的推动下,“茂涵铺子”购物平台吸引了大量买家,短短10天吸纳资金250多万元。7月3日,蒋某某、方某某等决定携款潜逃,于是他们关闭平台,销毁作案工具,瓜分赃款。买家发觉受骗后迅速报案。当年8月,蒋某某、方某某等4人陆续落网,随后法院对四人进行了判决。

  法官在赃款追缴工作中遇到很多困难。平台非法吸纳的资金被转移到10多个银行账户,甚至在电子支付平台购买了互联网基金。由于案件涉及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均在外地,执行法官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向开户行所在地法院和互联网基金所属公司注册地法院发出了《委托执行函》,请求协助追缴赃款。在多地法院的协助配合下,开发区法院陆续追回赃款160余万元。

  执行法官一面追缴赃款,一面向受害人退还赃款。为了尽快推进案件进展,打消受害人顾虑,大连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了《关于退还“茂涵铺子”购物平台赃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公布了退赔返还清单、办理方式、办案法官联系方式等,让更多的受害人看到退赔信息、了解退赔方式。同时,法院工作人员加入“茂涵铺子”受害人组建的微信群,解答受害人疑问,指导受害人按流程提交材料。9月17日,开发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迎来了第一批前来领取退赃款的受害人。

  “昨天接到法院的电话,我就直接买了机票过来了。”一位来自广州的受害人一边填写申请书,一边说,“平台刚出事的时候,我都崩溃了。刚才看到判决书,真是觉得解气!真没想到咱们大连开发区法院能帮大家把钱都追回来,大连的法官好样的!”

  截至11月20日,执行事务中心接待了近20位受害人当场办理退赃手续,收到了100多份邮寄的退赃申请和材料,并已经向89位受害人退还赃款709834.16元,其余受害人的退赃手续还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