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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判首起涉恶案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李冬梅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11-23 10:25

        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蔡某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蔡某某原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台镇罗圈泡村村委会主任,其纠集呼某、李某等人于2017年1月至4月间的深夜,多次采取殴打、恐吓和戴头套持镐把打砸门窗等手段为其自己或他人索要债务;同时参与赌博,并故意伤害他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扰乱当地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蔡某某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据悉,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众多村镇。严厉打击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村霸”等恶势力犯罪是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环境的有力措施,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的关键之举。

  蔡某某案是该院受理的第一件涉恶类案件,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由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旁听庭审并列席审委会,共同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责任担当和坚决打赢这场人民战争的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