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检工作
辽宁长安网讯 11月5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对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中了解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称号,我省获此殊荣的仅有4个单位。
锦州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大力加强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2017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警队建设规范化单位,锦州中院法警支队着眼任务需要,建立应急指挥控制中心,加强与各审判团队的协同联动,牢固树立“警情就是命令”意识,确保紧急关头拉得出、冲得上、处置得好,关键时刻彰显忠诚本色。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减少安全隐患,锦州中院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要求,新建了安检大厅。通过改造门禁,设立接待室,实现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彻底分流,有效降低安全隐患。设置律师通道,进行审判区域与办公区域物理隔离。配备X光机、水质检测仪、防爆桶、防爆毯、储物箱、执法记录仪、身份识别仪、电警棍、应急棍、防暴钢叉、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应急防护装备。安检大厅投入使用一年多以来,法警支队检查出水果刀100把、录音笔30支、打火机3000个、管制刀具300把、剧毒品17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