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1日,建昌县人民法院两度调派干警,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的奔驰汽车予以查封,迫使被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履行法院判决,否则,建昌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进行拍卖。
当日15时30分,建昌法院执行干警得到可靠消息,被执行人荣某、王某华名下的一辆价值数十万元的奔驰汽车,停在建昌县农贸市场院内。得到消息后,该院迅即调派4名干警火速赶往建昌县农贸市场,对车辆进行查证。当干警赶至建昌县农贸市场时,确认该车系被执行人荣某、王某华名下的奔驰汽车。正当执法干警准备查封该车时,被执行人进行无理阻挠,干扰干警执行。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执行干警及时向建昌法院副院长田继民和执行局局长司国庆报告。
5分钟后,建昌法院再度调派警车3辆、干警12人,火速赶至建昌县农贸市场。在刺耳的警报声中,在强大的执法决心面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将奔驰车开至建昌法院,由干警对车辆依法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