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22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来了一群特殊的人,他们是59位农民工,来领取拖欠的工资。他们看着手里的钱,脸上洋溢着笑,执行局的干警们也感到特别的高兴。
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涉及农民工59人,涉案金额高达70多万元。该案系沈阳一建设公司承建连山区一小区建设施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部分工程承包给王某,王某召集另外58名工人从事瓦工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工资并未付清,经多次催要无果,诉到法院,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该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引起执行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部署工作。第一步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先是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当即履行30万元。而负有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建设公司则表示资金短缺,无财产可履行。对于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此项措施对其消费和出行均造成了严重影响,迫于此种压力,该公司主动与执行局联系,履行了剩余的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