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心促结案
辽宁长安网讯 被执行人谷某某涉及多起案件,但都未曾履行生效法律判决。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传唤谷某某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谷某某6个小时的谈话,谷某某最终说:“我有酒,你们查封同等价值的酒吧。”并说出了存放酒的货仓具体地址。执行法官当即去往货仓,查封了10余万元的酒,案件执结。
多年恩怨得化解
辽宁长安网讯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申某原来同是从事短途客运的车主,后因争抢客源发生纠纷,并大打出手,张某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4000多元。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申某向张某给付人身损害赔偿金等费用4600余元。
判决生效后,申某因心中积怨,并未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执行局负责人常亮打开了被执行人心中的症结,申某当场将全部执行款交付给执行法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人员解惑“执行不能”
辽宁长安网讯 在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没有履行能力。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向申请人阐明本案属于典型的暂时“执行不能”,申请人表示能够理解这种情况。经过一系列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决定将仅有的一些建筑材料抵顶部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