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24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前不久丹东中院受理的该市首例非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某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由丹东中院破产合议庭主持,十八家债权人、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及评估、审计机构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合议庭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审核、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通报了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情况等事项,对债权申报及审查、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参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财产管理方案》、《破产企业变价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两个方案均获高票通过。整场会议规范流畅,会场秩序井然。
某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为东港市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性质为外国法人独资企业。2014年,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出现债务危机,经营至2017年7月正式停产。因公司未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审查。丹东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成员、主管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付金波带领破产审判团队实地查看该企业经营现状,组织相关业务庭室审查、协调。今年6月21日,丹东中院受理该案,并根据法律规定指定债务人管理人,协调破产企业与管理人交接工作,督促管理人认真履行职责。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某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招募战略投资人、推动破产重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定位、新要求,及时调整审判思路,发挥审判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助力有发展希望、有存续价值的困难企业通过破产重整重新盘活,使关联企业、债权人债权得到实现,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截止到9月底,丹东地区法院系统共受理破产案件6件,“执转破”案件3件,为丹东地区经济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