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10日,申请执行人夏某在黑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近50万元的执行款,她激动得热泪盈眶,打心眼儿里感谢执行法官。面对此情此景,黑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左荣新说:“执行攻坚如战场,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就充分体现了争分夺秒的较量。”
2015年末,锦州市某电力公司与黑山县某工程队的夏某签订了黑山变电站——黑山索引站22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外委分包合同》。工程总价款127.7万元。2016年7月1日,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夏某共得到工程款78.2万元,尚欠48.5万元。之后,因久拖未还,夏某将锦州市某电力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锦州市某电力公司偿还所欠工程款。黑山县法院于2017年8月11日对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审理终结,原告夏某胜诉。法院判决后,锦州市某电力公司仍推拖搪塞,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夏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21日,黑山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法院查询系统,查出锦州市某电力公司账户收到汇款200万元。
左荣新与其率领的执行团队闻风而动,当即驱车前往锦州市某银行,在向银行负责人员亮明法官身份后,依法查封了锦州市某电力公司的银行账户。但办理手续的过程中,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当银行的工作人员打开操作系统时,系统显示,就在该银行账户被查封的十几秒钟之前,锦州市某电力公司收到的200万元存款已通过网银被他人全部取走,本次行动无果而终。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执行法官们返程途中,一个电话让这个执行案件有了转机。打来电话的是锦州市某电力公司负责人员,原来,执行法官刚刚查封的银行账户中又收到了一笔60万元的汇款,因得知银行账户被查封无法提款,该负责人员这才打来电话,并提出“因与申请执行人夏某有一些事情需要交涉,希望法院能解封该银行账户”的要求。左荣新经与同事们商量,当即在电话中回复对方:“给你们半个月时间与申请执行人交涉,但银行账户不能解封。”
半个月一晃就过去了,10月9日,因申请执行人夏某与被执行人锦州市某电力公司协商未果,黑山县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处置已冻结的60万元存款。有了上次的经验教训,执行法官们前往经办银行上级主管部门,郑重告知:“你们下属银行在我们解封后,如不能保证被执行款安全,我们将依法对该银行予以处罚。”这一告知得到了该银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全力支持,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