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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快审快结首起涉恶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徐文峰 张婷婷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10-23 09:59

  辽宁长安网讯 10月19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对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丹东市首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司某等3人犯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该案于9月25日由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10月15日开庭审理,从受案到宣判仅用了24天。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司某等人于2013年末至2017年12月期间,在宽甸满族自治县境内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打砸财物、殴打他人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严重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振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引导侦查人员围绕恶势力犯罪行为特征、组织结构等方面补充完善证据,及时变更起诉追加司某3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为庭审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玉砚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审判工作调度会上多次强调,要通过提高政治站位促效率,促快审案、快结案,促办好案,以优秀的办案质效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期待。该案的依法快审快结和公开宣判,彰显了丹东市政法机关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

  丹东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旁听了该案庭审及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