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17日9时30分,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正在对韩某等12名农民工与沈阳某公司劳务合同一案展开调解。半个小时过后,农民工代表拿到了属于他们的工资。
“他们是朴实的农民工,因工资被‘二包’拿走,无奈之下将雇佣他们的沈阳某公司、‘二包’朱某和公司工作人员朱某某起诉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韩某等人工资79550元,后因沈阳某公司不服判决,向我院提起上述。”朝阳中院民一庭庭长刘昶告诉记者,9月7日,该院受理了此案,认为有调解可能,于10月17日对该案展开了庭前调解。
据悉,2017年7月,朱某找到韩某等12名农民工,将他们招到沈阳某公司所承包的项目中,每月15日发工资。可是,直到当年9月份,韩某等人仍未拿到工资。之后,韩某等人多次找朱某讨要工资,均无果。
“实际上沈阳某公司已将韩某等人的工资给了朱某,但朱某一直未支付工资。”刘昶对记者说。
10月17日,韩某等7名农民工代表和沈阳某公司的辩护人来到了朝阳中院,该院民一庭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公开调解。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数支付了韩某等12人的工资。
刘昶告诉记者,朝阳中院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办理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个优先”工作机制,该庭作为审理此类案件的专门庭室,自2017年至今,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55件,涉农民工1000余人,除新收案件外全部审结,结案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