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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发布近三年来“拒执”典型案例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10-19 09:22

  辽宁长安网讯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机制,10月1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近3年来经人民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犯罪案例40件。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主要表现为擅自处分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将所得款项或收益挪作他用;拒不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经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拒不腾退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交付的房屋、土地,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或其他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等。从犯罪主体来看,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单位作为犯罪主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从判处刑罚看,根据犯罪情节,大部分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也有部分被告人被定罪免刑;另有部分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沈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雪松表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沈阳中院在刑事法律相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的基础上就如何具体适用与省、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统一了证据标准和相关要求,对办理拒执犯罪案件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近3年来,公、检、法机关办理的拒执犯罪案件,形成持续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沈阳市两级法院依据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指导意见,审理了大量的拒执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切实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发挥出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作用。

  据统计,2016年1月至今年“十一”期间“假日行动”,沈阳市两级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决定司法拘留措施14062人次,实施司法拘留1732人次,执结案件1646件,执结金额2.88亿元;涉嫌拒执犯罪或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210件,公安机关立案 140件,通过公安机关立案嫌疑人履行债务金额8093.16万元,腾退房屋土地案件10件,执结案件66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5件36人,已起诉至法院 77件,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案件7件,人民法院决定逮捕2件2人,现已判决70件,其中68件已生效,1件发回重审,1件在二审审理中。

  聂雪松表示,一切阻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行为,均将受到法律制裁,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以拒执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为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彰显司法权威,沈阳市两级法院依法严厉坚决打击拒执犯罪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