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张帅 职务: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蓝盾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
前不久,在面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人辱骂、殴打、持刀追刺的情况下,我们蓝盾骑警大队民警冷静、专业、规范的执法过程和结果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得到一致好评!
9月6日8时50分左右,我和辅警张东东在沈阳市黄河北大街执行巡逻勤务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我立即命令该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停车,但李某拒绝停车并加速驶入非机动车道逃避检查,并将驾驶警用摩托车拦截的张东东撞倒。李某逃离现场失败后,辱骂、殴打执勤民警,并从兜内掏出一把尖刀,追、刺执勤民警。
紧急情况下,我们沉着冷静应对,首先告诫围观者离开:高喊“无关者请靠后,警方将要使用警械!”迅速拉开安全距离,第一时间呼叫支援,不仅把可能造成的群众伤害降到最低,也对犯罪嫌疑人产生震慑。其次,我们要求犯罪嫌疑人自动解除武装。在接连的警告下犯罪嫌疑人放下了刀,我们始终同犯罪嫌疑人保持安全距离,并把刀踢开,命令他自己把左右口袋里翻了一下,解除了他的武装。随后我们指出其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要对其强制传唤。执法过程中,嫌疑人反抗并拒绝戴上手拷,为了避免事件恶化,我们果断依法使用催泪喷雾器并上铐将其制服。
经初步调查,无牌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男,51岁,法库县人,存在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被移送到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陵西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