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提出相关贯彻要求。
段文龙表示,沈阳市两级法院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同时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会上提出三点贯彻要求: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充满信心、坚定决心,自觉将法院工作纳入全省、全市振兴发展的工作大局,努力构建安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沈阳振兴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二是明确要求,紧扣中心,切实找准法院工作的落脚点和切入点。要定期总结法院保障营商环境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立足本职、突出重点,切实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实效。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安排,确保学习贯彻收到实效。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按照“四个强化”的具体要求,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和机制建设,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标准统一。要持续发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调整工作思路,打好“80日攻坚战”,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和经验,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落实好领导包案和逐案跟踪制度,保证相关案件顺利结案。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审判质效,做好信息化建设、内设机构改革、司法巡查、司法宣传等相关工作,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