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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法院:凌晨再出击 拂晓擒“老赖”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唐铭举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10-06 13:38

  辽宁长安网讯 为确保“假日行动”取得成效,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警于10月3日凌晨再次果断出击,采取“假日错时”、“昼夜错时”方式,一举擒获“老赖”郭某,使一件有逃避执行情节的积案顺利执结,用实际行动为“假日行动”再添战果。

  原告潘某诉被告郭某债务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郭某应给付原告潘某2万余元。但郭某不仅不履行义务,还以没有工作为由拒不还款,并扬言谁拿他也没办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查询到郭某居住在振兴区四道沟镇某村山顶一处平房内,便多次上山到其家中打算约谈郭某,但郭某家人称其已经外出打工,不在此居住,没有联系方式,并表示郭某逢年过节也不回家。因郭某没有存款,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执行法警又数次到郭某家中堵截,但都无功而返。

  今年9月份,执行法警在办案中得到线索,原来郭某近年来外出务工挣钱,在节日期间均回到家里过节,只因他采取晚回早走方式,才让执行法警每次都扑空。掌握这一信息后,执行法警迅速制定了工作预案,决心于国庆节期间一举将郭某擒获。

  10月3日3时许,在多数居民还在熟睡时,振兴区法院执行法警一行在队长刘冰带领下,趁着夜幕、伴着晨星、踩着山路,赶在拂晓前到被执行人郭某住所外蹲守。果然,早上5点左右,郭某正准备离开家时,被守候多时的法警逮个正着。在执行法警办公室内,经过办案人员的严肃教育,郭某终于承认了错误,向法警表示“本以为自己晚回早走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但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抓到了,我愿意打电话让家里人把钱送过来”。当日中午12时许,郭某的家人主动送来了欠款,这件执行积案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