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抓住十一黄金周“老赖”回家过节的有利时机,启动“假日行动”,拘传一批被执行人,实际执结一批小标的额案件。十一黄金周成了执行黄金周。
被执行人丹东市某建筑公司、范某拒不向申请执行人丹东市某房屋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交付房屋档案义务,导致申请人某房屋置业公司无法为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面临高额违约金的风险。执行过程中,因保管涉案房屋档案的范某故意躲避,致使该案无法执结。该院抓住十一放假期间,范某回家过节之机,将范某依法传唤到法院。起初范某还推脱不能找他要档案,法院应该找某建筑公司要,但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在执行人员充分说明拒不协助提供档案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制裁后,范某在法律的威慑下配合法院,协助将档案交给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焦急的期盼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回应,对法院十一期间加班执行连连称赞。
在十一黄金周过半之际,振安区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拘留1人,执行结案6件,其中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金额144560元,交付特定标的物案件1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