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清河门法院:以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网络拍卖启动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8-10-05 20:01

  辽宁长安网讯 为公平、公正、高效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保留委托评估这一传统的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的基础上,新增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三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此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根据此最新规定在采用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一处不动产参考价后,对该不动产进行网络拍卖,现正处在公告阶段。

  清河门区法院本次拍卖涉及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确无金钱给付能力,愿将其名下共有的自建房进行拍卖,经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共同、自愿选择以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拍卖房屋的参考价。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经法院合议庭合议,同意当事人的财产处置参考价。

  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的多样化,有效的解决了财产处置变现难,对提升法院执行质效具有“一子落全盘活”的重要意义。今后,清河门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涉案财产的变现力度,积极推动网拍,实现财产变现的快速化、最大化,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