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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涉黑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09-29 14:11

  辽宁长安网讯 9月28日,被告人谷万涛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辽宁省、沈阳市扫黑办督办案件,也是沈阳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起涉黑犯罪案件。承办该案的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由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景会与其他几名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确定了“尽早部署、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被告人谷万涛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涉及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较高。该院坚持用专业技能办理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注重打准打实,一案三查,现已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经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谷万涛等17名被告人共实施35起犯罪事实,涉及 11个罪名。在该案办理过程中,该院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协作配合,“打黑毁伞”,强化法律监督,追诉6人。

  下一步,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将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庭审准备工作中,做好出庭预案与应对,将该案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今后,该院还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机关的决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办理好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