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理性认识执行难”系列宣传活动。为了让更多群众理性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9月20日,该院普法义务宣传队再次踏上征程,来到东洲区哈达镇阿及村活动中心开展“理性认识执行难”专题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当天,普法义务宣传队通过拉横幅、竖展板、设置一对一咨询台以及发放《解读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理性认识执行难》《理性认识执行不能案件》等普法宣传单的方式,为群众讲解释疑。
“‘执行不能’与‘执行难’不是一个概念,‘执行难’是由于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能力而不履行,逃避执行甚至拒不执行案件及由于各种因素导致执行不力的案件。但那些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用尽所有法律手段也不能执行的‘僵尸案件’是执行不能案件。”“啊,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法院不愿意管我了呢,是我误会了。”宣传队的法官们与百姓亲切地做着互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