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9月26日上午,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以关某为首的涉恶犯罪案件。
据悉,该案是今年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清河区法院将庭审现场变成了法治教育“公开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约40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关某、齐某、康某都是开原人,关某是齐某的外甥,齐某和康某为情侣关系。今年3月19日,被告人关某、齐某、康某以被害人高某欠康某钱为由,将高某从开原某洗浴中心强行带到清河地区,期间多次利用殴打、管制刀具恐吓等暴力威胁手段,要出高某的银行卡和密码,取出2300元并逼迫高某写下25000元的欠条。期间高某挣脱逃跑,被关某开车追上,遭到了更为严重的殴打,致使高某受伤晕厥。4月份,3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陆续抓获。
法院判决被告人关某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齐某,康某以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