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砖厂承包经营权牟取非法利益,当选村主任后,更是欺压当地群众,残害外来人员,垄断村民自治组织。1995年至2011年间,以赵会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及故意伤害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强迫劳动犯罪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起、职务侵占犯罪7起、贪污犯罪28起、违法事实20起。
霸占砖厂非法敛财 强迫劳动殴打工人
1995年,赵会英看中了辽阳市宏伟区前进村一家砖厂,指使当地的流氓到砖厂滋事、打人及强拿硬要钱财、红砖,破坏了砖厂的生产经营,最终逼迫当时砖厂的经营者不得不举债30余万元放弃砖厂连夜逃离辽阳。就这样,赵会英通过不法手段霸占了这家砖厂,强占了砖厂价值50万元的机械设备,这也是他攫取涉黑资本的“第一桶金”。
霸占砖厂后,赵会英开始网罗有犯罪前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并以“铁腕”约束、管理各级成员,拥有比较明显的组织纪律,赵会英还多次对手下人说:“你们要是不听我的话,就马上给我消失。你们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不到就自己看着办吧!”
在赵会英经营砖厂期间,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他大肆破坏耕地,非法取土烧砖,强迫工人劳动,克扣工人工资50余万元。他以非法手段招揽外地人到砖厂工作,一旦发现工人有逃跑意图,便命手下人对其进行殴打,致多名工人耳膜穿孔,甚至还逼迫工人在砖厂跪成一排,用皮带抽打工人致其肾毛细血管破裂。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我们前往外地调查取证,寻访当时在砖厂工作的工人,虽然他们已经平安回到老家,但是仍旧对赵会英有着极大的畏惧,甚至有人一听见赵会英的名字就害怕得失声痛哭。”
垄断村民自治组织 欺压残害群众
2005年,赵会英以安排手下人到辽阳市宏伟区曙光镇前进村滋事、拉票等手段当上了前进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此后,以他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通过职务侵占、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扩张势力,从而控制了基层组织政权,为进一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铺平了道路。
赵会英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自己的亲信安插到前进村担任村班子成员,这些人上任后为了迎合赵会英,只以赵会英的满意为工作标准,原有的村班子成员如果不听赵会英的话,就会被罢免,这也让赵会英更加肆无忌惮地非法控制当地村民的行为意识,控制前进村的经济发展,村民敢怒不敢言。这期间,他要是怀疑谁暗地里对自己不满,或是有村民不服从自己的命令,他就命手下人到其家中砸玻璃、放火,一时间,“打砸烧”现象成了村里的常态,村民出行提心吊胆,甚至在家里都觉得不安全。
2010年,赵会英带领手下人砍伐了村民王某家的100余棵银杏树,拉到砖厂烧火,当时赵会英等人的野蛮行为给王某夫妻造成了很大打击,二人至今不愿意回到前进村生活。多年来,一个个村民因为赵会英的残忍无度被迫背井离乡。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赵会英被逮捕后,民警多次到前进村村民家走访取证,村民却缄口不言,因为依然对赵会英存有畏惧。“我们都是半夜去村民家走访,还要一再保证不会让赵会英再伤害他们。”办案民警说。
此外,赵会英为了达到控制前进村经济的目的,对外来收卖家禽、牲畜的农户进行殴打和拘禁,恐吓农户不经过自己的允许,或是不把利益分给自己,就不能到前进村做生意。在当时,很多外地农户都不敢到前进村,村里的村民没有了经济来源,可以说赵会英的恶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主犯获刑二十年
2011年7月至2012年10月期间,为取得受迫害群众的证词,办案民警驱车2000余公里,前往外省多地驻扎半个月时间,对受害工人进行大规模的取证。
在取证的日子里,办案民警早上7点钟开始到各个村落取证,路不好走时就步行前往受害群众家中,在偏僻的村落吃不到中午饭,只能喝点水、吃点面包充饥,在晚间10点钟群众休息后才能吃上一口热饭,最终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取得证人证词50余份,还原了工人在赵会英砖厂打工时“地狱般”的生活。
2012年10月,赵会英等2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这个以赵会英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被彻底摧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赵会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同案其他20名被告人均被依法惩处。一审宣判后,9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村民在得知赵会英被抓后,拍手称快,放鞭炮庆祝,该案也被评为2012年全省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今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因法律发生变化,对其中4人所涉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量刑予以改判,对赵会英等人涉黑及其他犯罪刑罚均予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