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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公安强化宣传发动 变“抓回来”为“走进来”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王大海 文 陈光旭 摄 | 发布时间: 2018-09-21 07:16

  词条 投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行动 丹东市公安机关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张贴《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等;针对在逃人员的家属和社会关系人开展大走访活动,民警主动上门积极为投案自首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帮助,答疑解惑;通过外逃人员家属将民警宣传的法律、政策有效传递给嫌疑人,让他们觉得只有投案自首才是最正确、最好的选择。

  数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到丹东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人员为49人。

讯问投案自首的嫌疑人

讯问投案自首的嫌疑人

  丹东警方在重拳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迅速发动了强大的宣传攻势。不论是城区还是乡村,到处都能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条幅,通过微信、商家的LED屏、宣传单等广泛传播,从各种渠道都可以接收扫黑除恶的信息。一些外逃涉黑涉恶人员被深深地震撼了。

民警向市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

民警向市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

  丹东市公安局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举行万名群众大签名活动,集中印发了《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1.45万张、宣传卡片17万张、宣传单50万份,并在全市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国省干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条幅3000条,设置宣传板193个、LED显示屏2500处。集中组织开展了“百辆警车进大集”活动,滚动播放丹东市公安局录制的“双10条”宣传通告,发放宣传单,宣讲政策。利用报纸刊物、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同步宣传。同时,针对在逃人员的家属和社会关系人开展大走访活动,民警主动上门宣传发动。

  在广泛宣传的同时,丹东市公安机关强化了打击效力,坚持以打开路,不给涉黑涉恶类犯罪嫌疑人生存空间。

  公安机关打击、规劝并进

  李某、黄某几年前与社会一些不良人员混在一起,两人参加到陈某的犯罪团伙。这伙人为非作歹,有时团伙中的部分人还参与贩卖毒品。

  2015年刚过“十一”长假,张某找到陈某,说自己被王某欺负了,一定要出这口恶气。陈某将李某、黄某等5人召集起来,在丹东市元宝区某小区内找到王某。只听陈某说:“上!”几个人就把王某围起来一顿狂殴,事后王某到医院验伤,肋骨被打折了3根,经鉴定,已构成轻伤。

  之后这伙人躲了起来。2016年,陈某与另外几个人在某烧烤店与他人发生口角,用刀将对方砍伤,陈某等人外逃,李某和黄某听说陈某逃跑后,担心自己被抓,分别逃到外省。

  两年来,两个人提心吊胆东躲西藏,靠打零工度日。正规的旅店不敢住,每天觉也睡不好,总觉得警察在盯着他们。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丹东市公安局迅速落实上级机关部署的任务,在丹东市全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丹东市公安局扫黑办专职副主任崔峻维向记者介绍:“我们通过宣传发动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过强力打击震慑促使嫌疑人投案自首、通过政策兑现到位感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今年8月份,陈某犯罪团伙的大部分人被警方抓获,只剩李某等人员外逃了。公安机关对涉案在逃人员家庭开展入户走访和宣传教育工作,使部分涉案人员及其家属进一步认清形势。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扫黑办副主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于琳昊向记者介绍,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到李某、黄某家做其家属工作。李某、黄某的家属分别将丹东扫黑除恶的形势和政策转告给二人。

  为打消顾虑民警上门去接

  公安机关强势打击、强势宣传使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心理产生了强大压力。他们开始动摇了,向投案自首方面倾斜了。

  李某藏身处在河北省,在当地,李某也看到、听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知道自己很难能躲过这场斗争。他通过家属向丹东警方表示要投案自首,但心里仍有顾虑,那就是万一他在回丹东的路上被其他地方公安机关查获,还算不算投案自首?

  元宝分局回应,将派民警到河北将他接回丹东。李某这才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觉也睡得踏实了。按照约定,8月中旬,元宝分局的刑警们将李某接回丹东。回到丹东,警方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在李某处理好家事后,警方又将其收押。

  外逃的黄某与李某的感受一样,也觉得躲藏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家属向黄某转告了丹东警方的政策,又告诉黄某,他的孩子将上初中,有些事情需要黄某来办。黄某与李某的家属取得联系,得知了李某的情况,就这样,黄某决心投案自首。

  李某回到丹东后不久,黄某也自己走进了元宝分局。警方同意其取保候审半个月。黄某在这半个月里将孩子上学的事情办妥了,就回到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面对记者,黄某说:“自首了,心也踏实了,也感谢公安给我机会让我料理好孩子的事情,我一定如实交代我的事儿,争取获得宽大处理。”

  宣传工作实现导之以行

  2017年12月24日,丹东市振兴区的一个街头,一群恶势力聚众斗殴,涉及犯罪嫌疑人达21人。发案后,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在开展大量侦查工作之后,掌握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今年1月24日开始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团伙主要成员基本全部抓获,但本案一名重要嫌疑人未到案,从证据来看,犯罪嫌疑人董某有重大嫌疑,但董某已经换了手机号码,不过办案人员很快从警民微信工作群里得到了董某住地的线索。

  3月13日上午,警方来到了凤城市一偏远山村,董某的家就住在这里。当时家中只有董某的父亲一人,侦查员对董某的父亲做了细致工作,耐心和董父说明了公安机关的来意,希望董某能够看清形势,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董某的父亲表示董某已经在外地,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做董某的工作。

  当晚,董某的父母一同来到振兴分局,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宽大处理董某。侦查员对董某父母说:“浪子回头金不换,虽然这是一起恶性的恶势力案件,但是董某的年龄还小,将来的路很长,不要有畏罪心理和逃避法律制裁的想法,毕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落网那一天,如果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定会宽大处理。”董某父母表示理解后离开。在公安机关强势宣传和父母的劝说下,3月14日上午,董某到振兴分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全部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

  警民微信群成沟通桥

  今年7月,丹东市公安局号召全警创建“百万警民微信群”,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八河川派出所在积极建群的基础上,利用微信群向辖区群众开展法律政策宣传以及扫黑除恶宣传,佟某某的家属在警民微信群里。

  佟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为网上逃犯,其家属通过微信将扫黑除恶的形势和投案自首的政策告知佟某某,佟某某经过反复思考,9月9日,佟某某让家属把自己拉入警民微信群,并利用微信群表示向八河川派出所投案自首。佟某某担心回丹东途中被其他地区警方抓获而不算投案自首,于是希望丹东警方到江西接自己。9月13日,八河川派出所会同治安大队民警赶赴江西省九江市将佟某某带回丹东,佟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丹东市公安局扫黑办专职副主任崔峻维对记者表示,丹东市公安机关根据对投案自首的涉案人员情况和其认罪态度依法视情采取措施,在案件的办理和扫黑除恶的宣传发动中起到了成效,投案自首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丹东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丹东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加大线索收集研判力度;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使宣传发动工作做到无盲区无死角;进一步加强与在逃嫌疑人家属及其社会关系人的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敦促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