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做好2018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督考工作,省司法厅于9月20日召开了《2018年辽宁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督考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有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厅机关派驻各考区考点进行考务督察人员,共计115人。副厅长郝集体主持会议,厅长林志敏对如何做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公证管理与司法考试处处长周晶进行了督考业务培训。
林志敏对做好督考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放管服”改革与具体考试工作相结合,在严肃考试纪律的同时,为考生提供热情、舒适、贴心考试服务,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考试工作圆满顺利。二是要提升督考工作能力,学习掌握督考工作事项,把督考工作做到前面,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尤其是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汇报制度和重大事项预案处理制度。三是要协调好与考区所在市司法局的关系,分清职责和任务,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做好考务工作。四是要挺纪在前,严肃督考工作纪律,督考人员在各考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督考形象。
周晶对考务督考工作事项进行了说明,内容共归纳出考务注意事项48个、考试风险点55条、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15条措施,并逐一详细解读。播放考试违纪视频,总结司法考试十六年来的违纪案例及应对、处罚依据。同时,还印发了《辽宁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指南》和《辽宁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务手册》,供全体考务督察人员学习掌握。
9月21日,全体考务督察人员将分赴各考区,大家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全新的服务措施,齐心协力,扎实做好考试督察工作,为组织好2018年辽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再创佳绩,以实际行动向中央、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