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一个为了端上“铁饭碗”掉进了诈骗陷阱,一个为了骗钱砸碎了令人羡慕的“铁饭碗”。9月6日,黑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闫某是个“90后”,大学毕业后,被某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因买房欠下10多万元债务,这原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只要好好工作,勤俭持家,很快就能还上。但闫某却步入歧途,打起了骗钱还债的歪主意,于是他盯上本单位被聘职工小吴。
小吴20岁刚出头,2017年初被招聘至该单位。他像许多年轻人一样,希望有朝一日能转正,端上“铁饭碗”。“机会”说来就来了。闫某利用小吴急于转正的心理,主动跟小吴说:“我能找人给你办事业编,但要10多万元钱,你办不办?”
“好事”来得很突然,小吴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回答道,“这事我做不了主,得回家问我妈。”闫某下班后去了小吴家,当着小吴母亲的面把能办事业编的事又说了一遍。当妈的愿意为儿子付出一切,听到这样的“好事”,当即拿出4万元,闫某还煞有其事地打了收条。就这样母子二人一步步掉进闫某设下的陷阱,仅半年多时间,闫某先后7次从小吴家骗得14.7万元,其中14万元打了收条。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吴始终没有得到落实事业编的好消息,于是多次催问闫某,闫某总是推拖搪塞。2018年3月初,小吴在亲友的提醒下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3月底,黑山县公安局以闫某涉嫌诈骗罪,将其缉拿归案。闫某到案后,对其诈骗被害人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黑山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能为他人办理事业编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偶犯,可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闫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