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对‘老赖’你们法院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现在这‘老赖’也太藐视法律了,是该给他们好好上上课啦!”
面对民众的期盼,面对执行攻坚的重任,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那些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加大惩戒力度,重拳出击,自8月以来,先后有10件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8月28日,建昌县一件拒执案“落槌”。
被执行人李某某因驾驶柴油三轮车操作不当,致使三轮车翻入沟内,造成王某某等多人受伤,其中王某某右胫骨骨折。2015年1月28日,建昌法院判决李某某赔偿王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9370.34元。判决后,李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在庭审中,建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受刑罚处罚。
最终,建昌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