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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法院:为农民工追回14万余元血汗钱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8-09-14 10:23

  辽宁长安网讯 前不久,王某等20名农民工被拖欠了5年多的工资,终于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得以兑现。“当事人拿到他们的血汗钱时,每个人都特别激动。”9月10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姜辉回忆当时的情景这样对记者说。

  2012年4月,本溪某公司与仇某因本溪某厂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签订人工费承包合同,约定将该项目中的人工费发包给仇某。合同签订后,仇某组织包括王某在内的多名农民工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仇某支付了一些工资,但工程结束后,仇某仍欠付王某等20名农民工劳务费合计14.4034万元。王某等20名农民工历经多年催讨无果,只好共同委托一名代理人卢某,将仇某和本溪某公司一起起诉至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仇某和本溪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连带给付20名原告劳务费合计14.4034万元。

  判决生效后,仇某和本溪某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等20名农民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是涉农民工案件,平山区法院指派审执经验丰富的姜辉进行办理。执行过程中,姜辉向两名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冻结存款账户、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拘留等措施。在多项执行措施的强压下,被执行人感受到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惩戒后果,开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在姜辉的组织下,经过当事双方协商,被执行人本溪某公司履行了其中3.1万元的给付义务,其余由被执行人仇某履行。

  该案从进入执行程序到结案仅用时一个多月,切实体现了平山区法院对农民工欠薪案件的执行力度。据悉,为了提高涉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工作效率,平山区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被执行人加大了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截至目前,平山区法院已为3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9.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