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永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和省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省司法厅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中第一个成立了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服务中心,并建立了“1+14+100”的三级联动党建工作指导体系。目前,“三级”指导站已全部挂牌,114个站长已持证上岗,制定了15项党建工作制度,建立了党建工作的“共享e站”。这项以“做新、做实、做活”为特点的党建工作,得到了司法部政治部和省委非公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争取在全国站“排头”,省司法厅与本报联合开展了“走基层、抓党建、创双优”活动,并设置专栏。
省司法厅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成立党建工作专门机构——辽宁省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服务中心,成为省司法厅党组抓法律服务行业党建的“外脑”“外手”,实现了行政体制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近日,本报记者就省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采访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椰永涛。
辽宁法制报:2016年6月,省司法厅成立了辽宁省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服务中心。两年来,法律服务行业是如何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的?
椰永涛:在加强推进党员发展工作方面,首先,我们积极探索入党积极分子测算比例动态管理机制,统一分配入党积极分子名额,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其次,主动作为,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对青年同志加入其他社会组织的教育引导,提高年轻法律服务工作者入党的吸引力,积极吸收新鲜血液,提高党员比例。第三,加强对新入职法律服务行业党员同志的吸收力度,各行业协会和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加大调节功能,各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出击,在吸收新成员、聘用行政工作人员上加大党员权重比例,保证了党员数量逐年增加,以此来推动党组织的覆盖率。
党的组织全覆盖是基础,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党组织功能全覆盖。我们法律服务行业党的组织建设相对行政事业单位起步较晚,发展质量和建设规模大小不一、强弱不均的问题十分突出。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矛盾论和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坚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一是对组织基础比较薄弱的新建党支部和有潜力但尚未组建的法律服务机构,以“扩面”为基础,采取“单独组建、归口联建、派驻协建”的组建模式,积极发展党员、招聘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措施,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率。二是对有一定基础正在发展成长中的党支部,以“提质”为核心,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选好配强党建骨干经常深入一线,帮助指导提升基层党建水平,提高党员队伍管理水平、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等基础建设,推动党组织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对基础设施好、规章制度完善、战斗堡垒作用强的成熟期型党支部,以“创优”为引领,组织力量总结挖掘典型事迹,让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凸现出来,积聚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党建的正能量。
辽宁法制报:法律服务行业是如何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
椰永涛:抓好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必须破除党政机关抓党建的模式和思路,要充分考虑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工作规律,坚持“分散、灵活”的原则,不拘形式,重在实效。坚持以各行业协会为主体,创新制度来落实。首先,建立党建工作专干制度,定期编制、整理党员教育材料;其次,建立行业党员微信群或QQ群,在内部网站开辟了党建专栏,定期推送学习资料、学习要点,部署网上党日活动等党员学习教育相关内容。通过我们的积极探索,有效地使“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在新媒体中运转起来,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活起来、亮起来。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为法律服务行业架起与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以创建服务性党组织为抓手,持续开展“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党建服务品牌”争创、“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等活动,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参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党建助力精准扶贫”进村入户活动和党员志愿者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党建工作。一是创新活动形式,给法律服务工作者施展才华提供更高的平台、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帮助他们成就事业,给党外优秀法律工作者带来吸引力。二是探索建立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对已出台的党建经费保障政策要细化,分类制定落实办法,对收取会费的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可通过章程明确,探索从会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党建。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党员骨干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意识,找准角色定位,为公平、民主、法治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大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表彰力度,引领法律服务行业的正确价值观。以此来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工作全覆盖的质量。
辽宁法制报:今后,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部门如何发挥其作为省司法厅抓法律服务行业党建的“外脑”“外手”作用?
椰永涛:党的十八大以后,省司法厅注重发挥党组织在法律服务行业中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重新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定位,明确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由政治部门主抓,将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同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放在同等地位,纳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两年来,各级党建工作指导站求真务实地抓好了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了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今后,各级党建工作指导站要准确把握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要求,着力改变“就党建抓党建”的传统做法,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促进辽宁法律服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高起点谋划、强有力推进,努力达到“法律服务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设到哪里,党的活动就拓展到哪里”的良好局面,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凝心聚力的作用。党建工作指导站要通过多种途径,灵活运用多种载体,切实把法律服务行业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法律服务行业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法律服务行业党建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实现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相融互动,为我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