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31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销售冒牌玉米种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提起公诉。这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以来,该院办理的丹东地区首例涉农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案。
某玉米种子因产量大、耐干旱、抗倒伏等诸多优点,在市场上享有良好的口碑,在黑龙江、吉林、河南等省、市被广泛推广和种植,该种子注册商标为凤城市某公司持有。
河南省某种子经销商董某为牟取暴利,私自印刷了该种子产品的包装和商标,用其它种子冒牌灌装,在河南驻马店地区市场上大肆销售,使当地农户遭受很大损失。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案件管辖问题。办案人员专程到该种子注册商标公司复核证据并听取意见,与公安机关一同分析案情、探讨定性,高效完成了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