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23日,纪某等6人代表35名申请执行人向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王东、孙涛赠送锦旗,锦旗上写有“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办事公道深得民心”字样。至此,一起历时5年的顽案被执结。
2013年11月,35名申请执行人先后购买被执行人抚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该商品房位于抚顺市新抚区南站地区繁华路段,双方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35名申请执行人分别向被执行人支付了购房款,由于该房屋属于期房,因此双方约定了交房日期及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待到约定交房日期,抚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依约定履行交房义务,纪某等35人向该公司索要违约金,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到法院起诉。2016年9月,法院依法判决抚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纪某等35人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纪某等35人到新抚区法院申请执行。
新抚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的办理,执行法官王东、孙涛前往房产部门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了依法查封,由于该处商品房正在建设中,不具备拍卖条件,新抚区法院执行局联系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无力偿还该笔违约金,而公司已经通过贷款继续投入生产,该房地产建设项目也已经复工。王东、孙涛经过反复多次协调,一方面积极做申请执行人工作,由于申请执行人人数较多,被执行人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大笔违约金。通过法官调解,申请执行人最终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同时法院积极帮助该房地产公司协调,最终该房地产公司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812万元,用于偿还35名申请执行人违约金。最终在新抚区法院的协调下,35名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款项顺利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