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22日,按照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丹东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召开了联席会议,就振安区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涉恶案件补充侦查工作情况进行沟通。
会议由公安机关承办人汇报两起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进展情况,振安区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对案件定性及下一步侦查方向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双方经协商建立案件信息互相通报机制,丹东市公安局扫黑办对振安区检察院管辖的涉黑恶案件侦查情况一周一通报。
与会人员就案件证据、案件性质、管辖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共同研究相关对策及解决办法,确保案件顺利办结,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振安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彦琳主持会议并提出了侦查思路,并表示振安区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坚决打小打早、除恶务尽,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