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前介入了一起重大、复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人员涉及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广东等23个省市地区,涉及人员10万余人,涉及资金6亿元人民币以上),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月8日,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指派公诉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经过反复的阅卷、审查、沟通及研判,办案人员就侦查方向、证据的收集以及证明标准等方面向侦查机关提出了侦查取证意见24条,确保了案件后续的顺利办理。
期间,公诉科检察官着重审查核实了该传销案件言词证据和电子证据部分的完整性、合法性,以证明该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证据确实充分,各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均合理排除,通过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且该案供证一致、证证一致,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达到了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
侦查机关根据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提出的侦查取证意见补充侦查后,于5月25日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随案卷宗315本。严厉打击了传销组织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检察机关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经济安全及社会稳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