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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法院“雷霆”出击 集中打击失信“老赖”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董楠 文并摄 | 发布时间: 2018-08-24 10:24

高某被押上警车

高某被押上警车

  “出发!”8月22日6时许,一缕阳光穿过密云照在凌源市人民法院院内,闪烁的警灯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随着凌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永春的一声令下,为期两天的“雷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整装待发的60余名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迅速踏上警车,直奔各失信被执行人所在地。

  “我张罗钱去还不行吗?”6时30分许,执行队伍在凌源市城关街道安杖子村委会门前停下了脚步。几分钟过后,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高某被戴上了冰冷的手铐押上警车,此时此刻的他目光呆滞,显然还没有回过神来。

  在接下来的3个多小时内,数辆警车不停地穿梭在城区和乡村内,11名失信被执行人相继被法警押上警车带回法院,面对议论纷纷的围观群众,各失信被执行人羞愧地低下了头。

  “早知如此,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去黑龙江打工,不但我不会致残,父亲也不会这么早就去世。”在凌源市人民法院内,记者见到了高某一案中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年仅24岁的他回忆起数年前的决定,后悔和无奈一并涌上心头。

  2013年4月28日,高某、高某某、孙某三被告雇佣原告王某到位于黑龙江省某新型墙材制造有限公司切砖。同年5月24日,王某在切砖过程中,左手被机器链条绞伤,后被评定为七级伤残。然而,三被告拒绝支付其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王某无奈将三人起诉至凌源市人民法院。该院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多项经济损失155650.94元。后三被告提出上诉,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三被告未如期给付王某赔偿金,王某于2017年9月8日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某某向王某偿还了赔偿金,高某拒不偿还,孙某不知去向。

  “孙某找不到了,那我得去找高某啊,可是我去他家不下十次,一次也没找到他。”王某无奈地告诉记者,他受伤过后,其父因经受不住打击突发脑出血去世,现在他就是家中的顶梁柱。

  该案承办法官尹国斌告诉记者,法院曾多次寻找高某,但其东躲西藏,似乎人间蒸发一般。8月20日,该院依法对其家进行搜查,其妻子因妨害执行被拘留。之后,高某出现,8月22日,该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

  拘留前的体检是一项必要程序。11时40分,高某被送往凌源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当医生为其做心电图检查时,他突然从床上滚到地上,猛烈用头磕地,四肢不停抽搐,口中不停地叫喊着心脏不舒服、上不来气,希望医生救救他。见此情形,医生立即对其采取了急救措施,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检查。

  “他身体没什么大问题,正常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呀!”医生对此感到匪夷所思,又一次对高某进行了检查,确认无碍。随后,高某被带往凌源市拘留所。

  18时,记者一行来到了凌源市拘留所,面对记者与执行法官,高某当即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还款。对于中午的事件,高某称,这是他的老毛病,拘留所医生对其进行针灸后,他喝点水就好了。

  8月23日,在凌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调解下,王某与高某达成和解,高某一次性偿还王某赔偿金4万元,王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该案得以成功执结,高某和其妻子被立即释放。

  据悉,此次行动分五大战区,截至8月23日中午11时,已司法拘留50人,搜查40余次,执行回款103万余元,集中清理案件数量90件,结案18件,达成和解30件。

  值得一提的是,年初至今,凌源市人民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684件,旧存562件,实际执结1191件,执行完毕536件,终本、终结案件615件,标的到位金额51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