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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法院:未履行判决遭曝光 “嫌丢人”缴纳罚金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韩洪忠 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18-08-15 10:40

    辽宁长安网讯 “我现在就把我丈夫应缴的罚金10万元交到法院,麻烦您把我丈夫的名字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太丢人了……”这是8月7日在大连市甘井 子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接待室,孙女士对执行法官李书印所说的话。

  2017年1月,孙女士的丈夫吴某因数年前骗取拆迁补偿款,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孙女士在外人面前总是瞒着丈夫吴某服刑的事实,对外宣称吴某远在非洲。

  吴某虽已服刑,但被判处的罚金并未缴纳。2017年9月,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将生效判决交由立案庭立案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由执行三庭李书印法官承办。李书印联系上了孙女士,向其宣讲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及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今年6月,李书印将吴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之一,制作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卡片,交由相关媒体在地铁、快轨列车上滚动播放予以曝光。同时,也将该信息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的LED显示屏上曝光。孙女士看到吴某被曝光,觉得无地自容,决定缴纳罚金,于是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8月7日,孙女士向法院缴纳了吴某的罚金10万元。当日,法院撤销了吴某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